怎么写文章
1.留心各样的事情,多看看,不是只看到一点就写。
2.写不出时,不要硬写。不调查,不研究,提起笔来“硬写”,这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。
3.写完后至少看两遍,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、句、段删去,毫不可惜。
4.不生造除自己之外,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。
有话必说,无话不说,说须心口如一,不能说谎。
遇到一片风景,一个人物,或是一种动态,觉得它新鲜有趣,可以入画,就随时速写,写得不像,再细看摆在面前的模特儿,反复修改,务求其像而后已。
在初写时,我们必须谨守着知道清楚的,和易于着笔的这两种材料的范围。把这两层分开来说,最重要的条件还是知得清楚,知得不清楚就不易于着笔。一般人至少对于自己日常生活知得比较清楚,所以记日记是初学习作的最好的方法。
把日记当作一种文学的训练,就要把本身有趣的材料记得有趣。如果有相当的敏感,到处留心,一日之内值得记的见闻感想决不会缺乏。一番家常的谈话,一个新来的客,街头一阵喧嚷,花木风云的一种新变化,读书看报得到的一阵感想,听来的一件故事,总之,一切动静所生的印象,都可以供你细心描绘,成为好文章。
文学的功用通常分为言情、说理、叙事、绘态(亦称状物或描写)四大类。对初学写作者来说,说理文可缓作,言情文也可缓作,剩下来的只有叙事绘态两种。事与态都是摆在眼前的,既具体而又客观性,比较容易捉摸,好比习画写生,模特儿摆在面前,看着它一笔一笔地模拟,如果有一笔不像,还可以随看随改。紧抓住实事实物,决不致堕入空洞肤泛的恶习。
叙事与绘态之中还是叙事最要紧。叙事其实就是绘动态,能绘动态就能绘静态。纯粹的绘静态文极易流于呆板,而且在事实上也极少见。事物不能很久地留在静态中,离静而动,即变为事,即成为叙事的对象。因此叙事文与绘态文极不易分,叙事文即于叙事中绘态,绘态文也必夹叙事才能生动。
叙事文与绘态文作好了,其他各体文自可迎刃而解,因为严格地说,情与理还是心理方面的动作,还是可以认成“事”,还是有它们的“态”,所不同者它们比较偏于主观的,不如一般外在事态那样容易着笔。在外在事态上下过一番功夫,然后再以所得的娴熟的手腕去应付内在的事态(即情理),那就没有多大困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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